發布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醫療器材及化粧品組
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需求,即日起至111年6月30日前,倘企業為防疫所需,得委託醫療器材商申請專案輸入經衛生福利部專案核准之家用新型冠狀病毒檢驗試劑供內部員工自用,每員工以100劑為限,向食藥署繳納2000元規費提出申請。
請務必於申請書之「申請者簽名」欄位加蓋公司大小章,並繳納費用2000元整。如欲使用郵政匯票或即期支票繳納規費,抬頭請寫「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詳情請點選連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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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署其他相關資訊如下
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4&id=t600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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